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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48个节点强化律所基础管理工作
来源:司法部网站发布时间:2012年07月11日作者:

     “近年来,河南省司法厅把加强和改善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和管理,放在律师工作的基础地位和关键环节,全省律师事务所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。”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周济生近日接受《法制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说。

 

抓领头带动


  2010年,《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的意见》实施,其中分8个方面,在48个节点上开展强化、改善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工作。目前,这项工作在河南省律师事务所正扎实推进,并已经产生预期效果。

  律所主任在律所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,“抓领头带动”也成为河南加强律所基础管理工作的重点。

  据周济生介绍,在律所审批和负责人变更审核环节,河南坚持“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”原则,通过走访调查、谈话了解等途径,开展新任主任谈话教育,并对个别不适宜担任主任的人选建议律师事务所予以调整。

  除此之外,河南在优化律师事务所主任职权的同时强化监督,对在律所管理发展中存在过错的主任,予以戒勉谈话。改善律所主任行使职权的工作环境,树立主任在律所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和重要作用,对政绩突出的主任,在评优表彰、协会任职、选送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。

 

规范化管理


  “律所是法律人才聚集的机构,也是集中运用法律、制度来管理、发展的机构,必须搞好标准化建设,实施规范化管理,才能保障其持续健康发展。”周济生说。

  在规范管理方面,河南的做法是建立完善律所办理行政许可、行政事务制度,并指导、规范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合伙协议的制定,使全省律师事务所在基础管理制度方面实现统一化、规范化。

  目前,河南省有4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、86家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。优秀律所的创建工作带动了全省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、品牌化、规模化、专业化建设。

  据周济生介绍,表彰活动和试点带动工作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。通过树立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先进集体、参与信访先进集体及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等载体,带动全省律师行业积极投身服务中心工作。

 

加强监督指导


  监督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发展,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。

  在河南的年度考核材料审查工作中,律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告是审查重点,着力防范收费及税务风险,并且审计机构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信誉好、实力强的标准集中指定,确保审计结论的权威性。

  据介绍,对于重大、敏感、群体性案件的办理,河南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律师的监督指导,并抓好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,规范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。

  近3年来,河南共处罚惩戒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22次,对一些品行不良、影响较坏、不适宜继续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,监督律师事务所合理运用管理手段,解除聘用关系甚至开出除名。

  “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,在全面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,按照‘七个一’的标准,在全省统一建立律师事务所党员活动室,实现以‘有形阵地’占领‘无形阵地’。”周济生说。

  周济生介绍,3年来,全省律师办理业务数量增加48%,行业服务收费增加80%,而且没有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大局的事件。律师工作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“减压阀”和“稳定器”。